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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街面环境精细化管理,助力创城工作,赵全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大力度整治街面环境秩序的同时,通过“全营服务平台”公众号“创城曝光台”专栏公示“门前三包”正反典型,激励和约束沿街单位和商户更好地履行责任,共同创造整洁有序的街面环境。本期(12月4日-12月10日)“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评选出正面典型3家,反面典型1家。
正
主体名称:北京岩迪餐饮店
地址:赵全营镇马家堡村
主体名称:北京惠之舟商贸中心
地址:赵全营镇牛板路甲16号
山西刀削面 黄焖鸡
主体名称:北京晋福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赵全营镇北高路赵全营段20号院9号1层9-5
反
主体名称:北京华寅丰润商贸中心
地址:赵全营镇北郎中村牛板路北郎中段6号
违规原因:对于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罚。
整改前后照片:
“门前三包”单位
责任明细
一、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门前责任区范围按照边界清晰、不留盲区、无重叠的原则进行划分:
(一)地面。横向为建筑物(护栏或围墙)临街房基线总长,与毗邻单位有空档的,延长至空档区域中心线;纵向为建筑物(护栏或围墙)临街房基线至道缘石,无便道的至道路中心线。
(二)立面。为建筑物(护栏或围墙)临街外立面。
(三)空间。为地面横向、纵向与立面三者所形成的空间。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一)在划定的责任区内,责任人应当维护环境干净、有序、规范,承担以下责任:
1.包门前秩序。保持责任区内秩序井然,无堆物堆料、店外经营、摆摊设点、乱停乱放、开墙打洞、私搭乱建、私装地锁,引导顾客、访客等非机动车骑乘人在指定区域规范停放。
2.包环境卫生。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和外立面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暴露垃圾、积雪结冰、污水污迹、乱扔乱倒、沿街晾晒,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按规定设置、清理更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及施工围挡;不在建筑物外立面乱贴乱挂、乱涂乱画。
3.包公共服务设施。保持责任区内部件设施安全完好,不私设栏杆、石墩、地锁、阻车桩等阻碍行人正常通行的设施;维护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绿地和绿化带内无枯枝败叶、堆物堆料、垃圾堆放现象。
(二)在划定的责任区内,责任人应当劝阻和制止他人乱扔废弃物、乱设摊点、乱停车辆、损坏绿化和公共服务设施、擅自挖掘道路等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
(三)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责任人可拨打“门前三包”责任书上公示的监督举报电话或微信扫描门前三包“二维码”举报,各村责任人应当及时督促其进行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四)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行为,在村里责任人巡查检查同一商户“门前三包巡检”系统问题整改三次未通过的,系统会自动转到城管执法部门,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责令整改、第三次警告、第四次执法处罚。对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牌匾标识责任内容
1.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不断亮、不残损。牌匾标识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2.每处店铺的临街门面只能设置1处店铺招牌;不能违反规划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未经批准不得设置灯箱、广告牌、山寨路牌、商业宣传条幅等)。
四、环境卫生责任内容
1.举办促销等商业活动要进行审批,保持现场整洁。
2.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
3.不得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等业务。
4.进行车辆清洗、维修的,应当保持场所整洁,采取措施防止污水流溢、废弃物向外散落。
5.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
6.禁止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
7.不得损毁、未经批准占用道路无障碍设施,对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8.维护井盖的完好,任何人发现井盖丢失、损坏等情况,都有义务及时向市政工程、公路管理部门或井盖管理单位报告。
五、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内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信息来源: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