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91名工作人员。请有意向者通过网络(https://zp.zs-hospital.sh.cn/)填报材料。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详见↓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师岗位85人,护理岗位35人,医技岗位31人,药剂岗位11人、其他专技岗位12人,研究岗位1人,行政管理岗位16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医师岗位
任职基本条件:
1.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住院医师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2010年以前已取得主治医师资格;
3.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5.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在三甲医院工作并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学历学位条件可放宽。
岗位需求及其他条件:
1.最低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士,科室:心电图室;
2.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硕士,科室:超声科、放射诊断科、妇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心脏超声诊断室、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口腔科、输血科;
3.最低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博士,科室:普通外科、内镜中心、泌尿外科、心外科、胸外科、骨科、整形外科、妇科肿瘤科、肝肿瘤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肾脏内科、消化内科、血液科、心内科、神经内科、老年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核医学科。
(二)护理岗位
任职条件:
1.护理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聘任护师职称,或非全日制本科并聘任主管护师职称;
2.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三)医技岗位
任职基本条件:
1.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3.有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岗位需求及其他条件:
1.最低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取得相关卫生专业初级(师)职称资格证并聘任初级(师)岗位,科室:心电图室;
2.最低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②取得相关卫生专业初级(师)职称资格证并聘任初级(师)岗位,科室:放射诊断科、核医学科、检验科、康复医学科、输血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心外科体外循环组、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
(四)药剂岗位
任职条件:
1.药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药学相关卫生专业初级(师)职称资格证书并聘任初级(师)岗位;
3.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5.有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五)其他专技岗位
任职基本条件:
1.岗位所需相关专业毕业;
2.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有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岗位需求及其他条件:
1.最低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硕士研究生/硕士,科室:审计科、财务科;
2.最低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硕士及以上学位,科室:设备材料科、信息中心
3.最低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①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取得相关专业初级(师)职称资格证书,科室:病案统计、综合档案
(六)研究岗位
任职条件:
1.医学相关专业;
2.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3.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具有一定的药物研究和临床研究经验;
4.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6.有三级医院研究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七)行政管理岗位
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有三级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有意向者请通过网络(https://zp.zs-hospital.sh.cn/)填报材料。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
2.资格审查:人事科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考核,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面试及相关考试。
3.考核: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会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院或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由上海市老年医学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春申路2560号(人事科)
联系电话:51371990-598638
联系电话:51371990-59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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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振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