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机关积极助推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政务   2024-12-31 13:18   甘肃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对照生态环保整治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压实层级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导检查,持续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部署开展全省“守护母亲河基层行”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全省沿黄检察机关结合省情及时细化重点办案领域,增加“危害荒漠化、沙化、盐渍化防治”“未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或者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不到位”“过度放牧或开垦”等监督内容,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41件,制发检察建议1216件,提起公益诉讼135件。兰州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黄河水清 水润兰州”专项监督,与水务、住建、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联合开展“百里巡河”工作,针对黄河兰州段干支流保护中出现跨省域、市域以及省、市际界河等特殊河段相关问题,联合黄河上游的市级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跨区域保护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形成“溯流共治”检察保护大格局;依托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构建黄河兰州段水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数字模型,利用模型实现案件高效办理。


凝聚甘青蒙三省四地与河西五市检察合力,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深化落实甘青蒙三省四地检察院《合力守护黑河流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作意见》,联合三省区四地检察院部署开展黑河流域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治理修复湿地286亩,污染水域2.2万立方米,河道清淤2.9万立方米,植草绿化10.06公顷。嘉峪关、金昌、酒泉、张掖、武威河西五市会签《关于建立甘肃省河西五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等16个方面精准施策。


深化水资源保护,有效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落实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进一步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绿色高效利用水平。立案办理水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9件,制发检察建议2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清水县检察院针对建筑工地未经批准擅自取水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维护水资源开采利用秩序。靖远县检察院对县域12处长期无证取水提灌工程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办理涉案提灌工程取水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确保农业生产用水不受影响。


强化协同保护履职共识。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理念,坚持系统保护和创新思维,强化检察内外协作机制建设,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新格局。在持续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与黄委会中上游管理局、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沟通联系。省检察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共同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作工作办法》,有效推进落实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推动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衔接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白银市检察院针对某县长期存在的采砂管理不规范问题,通过检府磋商助推采砂企业整合,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追究生态损害赔偿金2500万元。陇南市检察院全面推行“生态检察官制度”,服务全省“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武威市检察院依托碳汇林建设项目,建立检察机关碳汇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目前已向林草部门移交生态损害治理费1120万元。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益诉讼检察部
制作:党文辉
审核:张建文、南茂林、程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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