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张掖临泽:检察履职守护群众食品安全

政务   2025-01-02 19:35   甘肃  

“今后我一定诚信经营,为大家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近日,临泽县检察院对一起食品安全案件进行回访,当事人刘某诚恳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据悉,为了让自己制作的熟食更加美味,2023年4月,刘某在制作皮冻时,添加了没有任何标签标识的明胶。同年6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刘某售卖的食品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遂查扣该店内生产、销售的1.45kg皮冻及制作皮冻所使用的剩余明胶,并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办案中,我们综合全案证据和事实,认为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且案发后及时将已售卖的皮冻做了召回处理,未造成严重后果,决定拟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听证。”办案检察官介绍,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2023年12月19日,临泽县检察院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刘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虽被免予刑事处罚,但其实施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办案检察官介绍,2023年12月,临泽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被不起诉人刘某相应的行政处罚。


收到检察意见书后,相关行政机关及时立案调查,并于今年1月对刘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以相应罚款的决定。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刘某积极上交了违法所得,并于2024年8月缴纳了全部罚款。
来源:临泽县检察院
编辑:赵元桂、汪丽霞
制作:党文辉
审核:张建文、南茂林、程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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