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效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及时干预和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11月11日,玉屏侗族自治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改革推进会在玉屏侗族自治县检察院召开。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潘诗文、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蓉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义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教育局、司法局、民政局、关工委、卫健局、团县委、妇联等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学校等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重点对《玉屏侗族自治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和完善。
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铜仁市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有关文件。通报了玉屏侗族自治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体形势。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详细介绍拟定《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主要思路、重点内容。参会人员就《实施细则》的修订完善和工作落实提出意见建议。潘诗文强调,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作配合,全面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重要性。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二要剖析形势问题,明确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紧迫性。充分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发性、多样性特点,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三要健全联系机制,持续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坚实框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的实效。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心理疏导、救助保护。加强对从事心理疏导工作的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玉屏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详细了解了基地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建设理念、功能结构、创意设计等情况。
来源:玉屏检察
监制:肖明俊 三审:文忠勇 二审:杨涛 一审:晋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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