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关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民生   2025-01-08 17:36   辽宁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时序更替,岁月鎏金;寒假将至,春节将临。感谢各位家长长期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保障学生假期安全和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了让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健康积极、充实快乐的假期,盘山县教育局向广大学生家长温馨提示如下: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校外培训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孩子个性化发展需求。但选择校外培训时,请广大家长朋友理性认识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不为孩子报名参加以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要过度焦虑,保持平和心态。在尊重孩子意愿和兴趣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培训时间,让孩子有足够休息和自主学习空间,保持学习兴趣与好奇心,使寒假成为孩子快乐成长、积蓄能量的好时机。
二、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家长在挑选校外培训机构时,要做到“三看”:一看办学资质。校外培训机构需同时具备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二看教师资质。培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三看场地安全。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光照充足、消防逃生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合规机构,坚决不参与无证无照机构或其他违规机构培训。为保障孩子的学习成效,建议您不要给孩子报过多的培训项目。同时,请严格注意培训结束时间不要晚于20:30。
三、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无依据的推销话术,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机构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超过5000元。孩子确需参加校外培训时,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并妥善保管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合法维权。在缴费前,要确认收款方公司名称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上的名称一致。缴费时,尽量通过校外培训App家长端购课,不要直接进行现金交易,或手机转账给机构账户或任何私人账户,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四、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请收集整理培训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促销活动宣传页面等,便于与校外培训机构协商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您想咨询有关校外培训政策或投诉举报违规培训行为,请拨打以下联系电话:0427-3552191。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助力孩子畅享轻松、愉悦、充实的假期!
盘山县教育局
2025年1月8日

监制:沈   毅
责编:万义
编辑:庞博宁
来源:盘山县教育局
新闻热线:0427-356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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