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拓宽公民参与立法渠道,使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抚州市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5年度立法计划、政府规章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征集内容: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符合我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突出抚州特色,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征集要求: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应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单位提出立法计划建议的应加盖公章。有条件的可提供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等相关资料。
四、征集时间:本次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五、征集方式:单位或个人可以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
邮寄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118室
联系电话:8289591
电子邮箱:fzsrdfgw@163.com
特此公告。
围绕打好“工业发展强攻战、项目建设大会战、乡村振兴提升战、优化环境总体战”四大战役,解放思想强本领、奔跑实干勇争先,着力打造新质生产力示范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南城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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