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醉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已经让很多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今天,让我们共同梳理学习关于酒驾、醉驾的界定与后果。望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纪法意识,保持警钟长鸣,坚持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切勿触碰酒驾醉驾法纪“红线”。
(一)酒驾与醉驾定义
二
酒驾处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01
首次酒驾
●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记12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02
再次酒驾
● 处十日以下拘留;
● 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 处十五日拘留;
● 处五千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
醉驾处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01
醉驾机动车辆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
醉驾营运机动车辆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0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 处十五日拘留;
● 处五千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04
醉酒驾驶机动车
●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天数和罚款金额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裁定)
四
酒驾典型案例
某日清晨,叶某驾驶摩托车在上班途中被交警拦下,测试酒精含量22mg/100ml(前一晚有喝啤酒),构成酒驾,被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所在公司给予记过处分。
2021年12月24日,马某饮酒后驾驶公务车辆,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经深入核查发现,2021年6月至12月,马某在威宁县草海镇任职期间,长期驾驶公务车辆办私事。2022年11月,马朝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五
醉驾典型案例
某日凌晨,高某喝完酒后驾驶小轿车回家,行驶时压越道路中心双实线驶入左侧对向车道,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高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为202.6mg/100ml),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被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张某和亲友聚餐饮酒后,由朋友代驾至小区,后张某在小区将车开到离家里更近的停车位置时,碰撞到宋某停放于此的小轿车。张某居住的小区是半封闭式小区,社会车辆缴费后可以进入。经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案发时血液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属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来源||中海油化学
▋转载编辑||赛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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