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文摘   2024-12-25 18:45   新疆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5年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放假安排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肉孜节:3月31日(周一)是少数民族习惯节日肉孜节,3月29日(周六)至31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四)清明节:4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五)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 月27日(周日)上班。

(六)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七)古尔邦节:66日(周五)是少数民族习惯节日古尔邦节,66日(周五)至10日(周二)放假,共5天。

(八)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2025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2025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1224日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转载编辑||赛尔加

初审||蔡成功

终审||蒋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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