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飞行区域:白银区金岭公园及周边区域,含:诚信大道以东、纺织路以西、北环路以南、长安路以北。
二、禁止飞行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等空飘物。
三、因执行重要工作任务(电视转播及航拍、应急救援等),确需在临时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内起降、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向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后,可在指定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四、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空域管制,坚决杜绝违规违法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三审:吕宜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