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可心,坐在警察叔叔面前。
她微微低头,长发如黑夜的幕布,遮掩着她不宁的心绪。
14岁的女孩,本该如清晨的阳光,明媚而美好;
亦该有很多的爱,溢满人生的每一个角落……
而如今,花凋,叶枯,心碎,魂破。
14岁的可心,卷入了一场震惊全国的聚众淫乱案中。
2024年3月12日,半夜,初春的寒,微带冷意。
14岁的可心和同班13岁的小丽,借助绳子从宿舍二楼降到一楼。
她们都是驻马店新蔡县某乡镇初中的寄宿生。
今夜,俩人打算“干一票大的”。
她们翻墙出校,和前来接应的三名成年男性一起开车去了县城。
在一家肮脏的旅馆里,可心先后和两名20多岁的男性发生关系。
警察还在旅馆发现了另一名男子司机徐某的生物体液。
徐某也承认与可心发生过关系。
但,可心否认与徐某发生过关系。
她在隐瞒什么?
可心称,跟他们发生关系,并非自愿。
但,聊天记录、旅馆监控等证据均指向“可心自愿”。
两个男人还是三个男人,有区别吗?
有区别。三人或三人以上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才构成聚众淫乱罪。
也许大人告诉她了,也许她也有羞耻心,并不想真的“聚众淫乱”。
她只是想得到他们的帮助。
到底是怎样的水深火热?
以至于少女献出自己,换取逃离。
事发当天,四个女同学把可心带到厕所,逼她下跪,打她耳光,用脚踹她的脸……
一起被打的还有小丽。
四个霸凌者还边打边拍视频。
这不是第一次,而是经常!
可心对警方说:“我在学校受欺负,想有人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两名男子称能帮她们“摆平”,所以她们才半夜翻墙跟他们外出。
6
可心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在旅馆里跟多名社会男子发生关系。
渣男们还问可心:“小丽可不可以一起搞?”
可心说小丽还未交过男朋友。
不知他们是猜到了小玉不满14岁,还是人性未泯不对“处女”下手。
总之,小丽逃过了一劫。
而可心,被认定为“聚众淫乱案”的一员。
警方后来又把案件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按治安问题处理。
7
为什么不是强奸未成年罪?
我国法律规定,女子未满14岁,与其发生关系,不管是否自愿都算强奸。
但,可心已满14岁。
且所有证据都指向可心是自愿的。
两名涉案男子在羁押期满后获释,检方未予批捕,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当地警方先后向县、市检察院申请报捕,均被驳回。
某种希望的火苗,就像坠入深海的流星,无声而寂静地湮灭了。
8
可心是个没人管的可怜人。
她母亲是父亲花钱从贵州“讨”的,生了3个女儿。
可心是最小的孩子,她还不到1岁时,母亲走了,至今没回来。
父亲长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
年迈的爷爷奶奶,没法抚养三个孙女。
可心成了没人要的孩子。
后来,可心的姑妈于心不忍,将她带回自己家养。
9
初中时,可心进入乡镇寄宿学校读书。
她学习基础差,完全跟不上。
2023年秋学期,她不愿再去上学。
姑妈只好带她去了自己在阜阳打工的工厂。
打工期间,未满14岁的可心就与一位大自己两岁的男生发生了关系。
当时姑妈根本不知情。
她哪能想到现在的孩子这么早熟呢?
春节过后,觉得打工辛苦的可心不愿再去打工。
姑妈又费了好大劲把她送回镇上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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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案”发生后,可心再次辍学。
姑妈已经无能为力了,只好联系远在贵州的可心生母。
可心被送到贵州。
她正在学美甲,希望以后去美甲店打工,能挣份工资养活自己。
可心还说:“我感觉过去就过去了,只要不想起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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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能彻底过去吗?
也许,当热度褪去,她换个陌生地方生活,能不再受流言飞语的侵扰。
可是,身体上的疼痛,心理上的阴影,又怎可能完全消失?
她还年轻,不知道生活的每一次鞭打,都会留下伤痕。
有些痛,真的会让人一辈子都难以过好了。
该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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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4年,也许只有姑妈给过她片刻温暖。
她世界的其他角落是冰冷的。
没有父爱,没有母爱,没有隔辈亲,没有同学情,没有学校护。
这是很多底层人家孩子的缩影,被留守,被忽略,甚至会遗弃…
能怪他父母吗?
也许,父母也是这么过来的。
一代又一代,为了生活苦苦挣扎。
他们的认知还没高到,觉得给不了孩子快乐就不要生下来。
他们只是出于繁衍的本能,觉得有了后代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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