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轮滑运动技术水平,推动全国轮滑运动发展。中国轮滑协会定于2024年11月16日至17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2024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武汉站)。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队伍积极组织参赛按要求填写线上报名表并提交相应的附件。
附件:
1.2024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武汉站)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反兴奋剂承诺书
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附件下载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U35souKkEG0YqwCzqViVA
提取码:1234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轮滑协会
铭圣(湖北)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支持单位
武汉市体育运动学校
汉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11月16-17日
比赛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向阳冰雪轮体育公园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学校、轮滑协会、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
六、比赛项目与年龄分组
(一)比赛项目
1.成年组、青年甲组、青年乙组、少年甲组、少年乙组: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积分赛、10000米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2.少年丙组:200米计时赛、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3.少年丁组:300米计时赛、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
4.儿童组:200米计时赛、300米计时赛
(二)年龄分组
成 年 组:2005年12月31日以前;
青年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青年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少年甲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少年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少年丙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少年丁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儿 童 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儿童组不参与公开赛总决赛晋级。
七、比赛场地
200米国际标准双曲面钢结构速滑场(弯道有坡度)。
八、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不限。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比赛,少年丙组、少年丁组、儿童组每人限报2项,其它组别限报3项(不包括接力项目)。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报到时须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以核实身份。
(三)参赛运动员须在所属地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比赛。
(四)接力赛允许队内同性别运动员上跨一个组别参赛 (此条款适用于上一组别不足三人时)、不允许不同单位联合组队参赛。
九、比赛办法
执行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及中国轮滑协会、世界轮联最新修改条款。
十、申诉
如果参赛运动员对成绩和判罚有异议,须在比赛成绩公布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提请仲裁需提交1000元申诉费,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分站赛各单项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参赛不足8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及奖励。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参赛运动员将获得积分;基本参赛积分、成绩积分、轮滑节活动积分等,中国轮滑协会将按照积分情况对年度先进个人及团体给予表彰(表彰办法另行通知)。
(四)各组别运动员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前8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以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分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分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五)各分站赛各项目各组别前16名选手、参加过两站2024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分站赛的运动员获得进入2025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总决赛资格(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队请于10月28日18:00前将电子报名表(excel表格)发送至645203095@qq.com,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备注队伍信息),报名以缴费成功为准。
联系人:张广源
联系电话:15070767272(微信同号)
(二)报到
1.各参赛队于11月15日9:00-16:00至赛场报到,17:00召开组委会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2.参赛人员携带相关材料
(1)自愿参赛责任书、
(2)反兴奋剂承诺书、
(3)保险单
(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5)赛前30日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主要项目为心电图等)于规定时间内报到。
(三)离会
完成本赛事所有比赛及参加颁奖仪式后可离会。
十三、经费
(一)本次比赛收取赛事服务费200元/人。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请各队自行预订食宿酒店。
十四、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五、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三)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四)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赛风赛纪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五)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