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国轮滑运动发展。中国轮滑协会定于2024年10月26日至27日在湖北省黄石市举办2024年U系列中国青少年轮滑巡回赛(黄石站)。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队伍积极组织参赛,按要求填写线上报名表并提交相应的附件。
附件:
1.自愿参赛责任书
2.反兴奋剂承诺书
3.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附件下载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pNWM75OF8qYPqtG9J23Eg
提取码:1234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湖北省体育局
黄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人民政府
三、运营单位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10月26日-27日
比赛地点:湖北省黄石市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学校、轮滑协会、俱乐部等培训机构及港、澳、台地区轮滑协会均可组队参赛。
六、比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竞赛项目
1.U18/U14/U12组,分男/女: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积分赛
2.U10/U8组,分男/女:300米计时赛、500米+D 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
3.U6组,分男/女:200米计时赛、500米计时赛
(二)轮滑障碍追逐(可性别混合)
七、年龄分组
(一)速度轮滑项目
U18组: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U14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U12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U10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U8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U6组: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二)障碍追逐项目
U10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U8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
U6组: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八、比赛场地
速度轮滑:200米标准速滑赛道,涂层地面,弯道带坡;
轮滑障碍追逐:待定
九、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人可报项目不限。
(三)运动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四)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的轮滑鞋、头盔及护具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五)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六)运动员参赛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其中,年龄不足18岁的运动员需要由监护人签字。
(七)大会将统一为运动员办理专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大会提供医疗保障,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参赛队自理。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由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发布的竞赛规则及中国轮滑协会发布的技术规则或补充规则。
(二)检录时须出示号码布。
(三)运动员不得跨年龄组报名。
出现下述情况,取消相关运动员成绩,并通报批评相关代表队:
1.运动员代表不同队伍参赛;
2.运动员冒名顶替参赛;
3.领队、教练、运动员或监护人出现不服从裁判员指挥,扰乱竞赛秩序的情况;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小项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第1-3名颁发奖牌、证书(团体项目另设奖杯);第4-8名颁发证书。
(二)参赛不足8人/对/队的,按参赛人数减1录取;报名不足3人/对/队的,取消比赛。
(三)未参加颁奖仪式的前3名运动员,或未在现场领取的4-8名运动员,相应的奖杯、奖牌和证书不予补发。
十二、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与缴纳赛事服务费
1报名截止日期:10月19日23点59分
2.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
(2)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带签名;
(3)自愿参赛责任书,带签名;
3.报名联系人:胡雯,15000129713(同微信)
4.报名二维码:
(二)报到与离会
报到时间:10月25日;
报到地点:待定;
比赛结束后即可离会。
(三)日程
十三、经费
(一)赛事综合服务费:
赛事服务费:200元/人/项;
竞赛专项保险:15元/人;
(二)如选手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需提供医院证明,经审核后,该选手的赛事服务费将退回。
(三)如选手因个人原因放弃参赛,则该选手的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各参赛队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自理。
(五)大会提供医疗保障,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
(六)组委会可根据参赛队伍申请提供有偿交通服务。
十四、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报名邮箱:crsa_cn@163.com。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五、申诉
如果参赛队伍对成绩和判罚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加1000元申诉费向裁判长或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若申诉成功,该费用将退还。
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三)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四)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赛风赛纪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