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第十二期至善留学基金评选通知

文摘   2024-12-12 22:18   天津  

各位同学:

天津大学至善留学基金用于支持受助学生出国(境)留学第一年的生活费用和前期申请费用,旨在帮助有机会赴世界顶尖名校继续深造的优秀天大学子完成留学梦想,弘扬自立自强的精神、倡导诚信和勇于担当的价值观,激励青年学生不断以高标准要自己,锲而不舍、追求卓越,努力达到至善之境界。

第十二期至善留学基金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额度

留学基金一般每人一次性资助10万元人民币(依据实际情况,可以予以调整)。对于来自特殊困难家庭的优秀学生,经学校评审会推荐、捐赠方同意,可以适当提高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

二、留学基金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天津大学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或毕业不超过2年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3.刻苦努力,品学兼优,顺利完成天津大学学业且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将赴世界顶尖名校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4.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德才兼备,自立自强,具备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留学基金评选办法

评选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6:00

有意愿且符合条件(已收到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形式的录取证明)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评审

时间:另行通知

至善留学基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采用席位制,由捐赠人代表、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成。评审形式为面试答辩会等。

3.全校公示

学校将通过微信平台,对拟资助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呈报捐赠方确认。

4.留学基金发放

与受助学生签订留学基金倡议书,通过与学号关联的银行卡将留学基金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四、留学基金申请需提交材料

1.《天津大学至善留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并附本人全部学年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亲笔手写的留学基金申请书(附件2),内容应包括本人家庭情况说明、申请理由、未来规划和还款承诺;

4.学生父母的知情同意书(附件3);

5.需由至少两名50岁以下天津大学校内不同单位的教职工联名推荐,并同意作为联系人与申请人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每年至少联系三次以上(附件4);

6.至善留学基金简要信息,需将留学基金用途详细写明(附件5);

7.学校录用offer或者接收函。

以上材料中《天津大学至善留学基金申请表》、《至善留学基金简要信息》、成绩单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余材料只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请发送至tjuzzgl@tju.edu.cn,邮件名称为“至善留学基金+姓名”,如有疑问也可通过邮件咨询。纸质版材料交至北洋园校区1895A210。

特别说明:


1.天津大学至善留学基金用于支持受助学生出国(境)留学第一年的生活费用或前期申请费用。

2.如受助学生在留学基金申请成功后,完成天津大学学业前,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或放弃出国深造、转学或休学情况的,学校将取消留学基金资助资格并收回已经发放的留学基金。

3.受助学生在离校前应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供本人、父母和三位校内联系教师的详细联系方式。离校后定期向学校和联系教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回国后如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学校和联系教师。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 )等文件规定,学生申请的至善留学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学校发放至善留学基金时代扣代缴),请学生务必于次年(通常为3月~6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汇算清缴。扣缴金额具体以税务局核定为准。


天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天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刘凯雯/

/审核:吕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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