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萨嘎县人民法院迅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体现了司法的高效与温情。
案情概述:嘎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萨嘎县旦嘎乡方向途中与落某的牦牛横穿公路发生碰撞,导致牦牛受伤。落某要求嘎某赔偿经济损失,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落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迅速行动,组织法官对案件进行调解。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与嘎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并约定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准确把握问题关键,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损失计算方法以及诉讼成本与利弊关系。最终,在法官温情而细致的调解下,嘎某当场向落某支付了牦牛的经济损失费,案件在不到1小时内得到圆满解决,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和诉累。萨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守“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拓展审判职能,深化诉源、执源治理,以高效化解矛盾为目标,筑牢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法院致力于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努力以更高品质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