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安排,省厅党组第一巡察组自2024年11月7日至12月6日,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处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以及反映被巡察单位范围以外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巡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