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第24期:新县法院浒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

文摘   2024-11-15 09:55   河南  
近日,新县法院浒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庭履行欠款并快速腾退了占用的仓库,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为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高效解纷,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一身正气 两袖清风 全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浒湾法庭庭长张刚法官手中。

案情简介

原告系新县粮食储备中心下辖的某分公司,与李某的仓库租赁合同于2022年3月份到期。但直至今年,李某一直占用着该仓库,经该公司数次催告,李某不结租也不腾退。眼下正值秋粮收购繁忙时期,等着收粮的某公司因此面临“无处储粮”的困境。无奈之下,该公司只好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法官调解

浒湾法庭在接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涉案公司眼下正是生产经营的关键时期,果断启动涉企案件快调快审快结“绿色通道”,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纠纷,尽最大可能保证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进行。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李某,深入了解案情,耐心释法说理,同时与驻庭人民调解员一道,对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裁判结果

最终,在法官及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李某同意按照租金支付逾期占用仓库期间的费用,同时自愿将仓库被损坏的部分折现赔偿给原告,并承诺会在10天内腾空仓库。调解现场,李某当庭给付了相关钱款。调解结束后第三天,李某主动腾空仓库并将钥匙交还。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下一步,新县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探索化解涉企纠纷“最优解”,为企业提供更为高效、更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以务实举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县法院黄爽爽、 王汝霏供稿)


新县政法
运用新媒体平台,聚焦政法热点,宣传综合治理、防范邪教、扫黑除恶等政法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