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2025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安全有意义的假期,天元区教育局向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教育成长理念要科学
假期是孩子们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黄金期。建议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尊重孩子的意愿,帮助孩子做好成长规划,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建议多安排鼓励孩子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孝亲敬老、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劳动实践、培养有益兴趣爱好等,不断提升孩子的综合素养,让孩子终身受益。
二、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寒假期间,家长要综合考虑孩子的个性化需求,如确需参加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应从孩子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出发,尊重和听取孩子的意见,合理选择孩子真正感兴趣的培训项目,不盲目攀比和跟风。请家长务必选择“白名单”培训机构(“白名单”培训机构名单附后),并在报名缴费前做好以下几步:
1.查看办学资质
选择时主动查看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证”是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是指《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觉抵制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
2.查看教师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须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教师信息及资质,注意查验任课教师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等能证明师资水平的材料。
3.明确培训时间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家长请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另外,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4.查看场所安全
查看校外培训机构的场所和设施安全情况,包括教室、教学设备、休息区分布,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可用,监控是否全覆盖。
5.避免冲动消费
请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报名及缴纳培训费用。家长尤其要注意一次性缴费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以及一次性缴费不要超过5000元,切勿轻信打折、优惠等促销诱惑,通过私人微信或学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请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最大限度降低或防范退费纠纷、“卷钱跑路”等风险,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自觉抵制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
“双减”政策规定,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一些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或个人,或隐匿在居民楼、商务楼、酒店、咖啡厅、出租房等场所,或以“一对一”“一对多”“家庭教师”“众筹私教”“思维训练”“托管”“教育咨询”“素质拓展”“高端家政”“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目,打着提升学习成绩的幌子迷惑您和孩子。此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存在教学人员身份资质不明、消防安全有严重隐患等问题,不仅培训质量难有保证,安全管理更是隐患重重,极大可能危及孩子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坚决抵制违规社会性竞赛
由于竞赛组织不规范,教育部已经取消以下三项社会性竞赛的白名单资格:2024-2025学年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中国人工智能学会)、2024-2025学年全国青少年音乐素养大赛(中国音乐文学学会主办)、2024-2025学年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文物保护技术协会主办)。请家长不要再报名参加。请家长谨记:凡是要交费的社会性竞赛均是违规竞赛,请坚决抵制。
五、选择校外托管机构要慎重
校外托管机构仅提供看管、午休、就餐等服务,不具有培训资质。个别机构承诺的开展作业辅导、提高学生成绩或各类培训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家长朋友不要被校外托管机构误导。
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寒假期间,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将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和“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培训实行零容忍。您的孩子如果在违法违规机构缴费上课,将承担“退费难”“卷款跑路”等不可预知的风险,请家长们务必警惕。同时,也希望家长朋友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监督、举报一切非法培训,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如果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天元区教育局举报,我们将快速查处、严厉打击。
1.无证无照机构培训;
2.无教师资质从事培训;
3.有证机构在校区以外场所进行培训;
4.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
5.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
6.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收费;
7.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
咨询电话: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督股
0731-28665162
投诉举报电话: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0731-28665158
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二维码:
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
2025年1月9日
一、非学科类96家
二、学科类10家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来源丨天元区教育局
编辑丨唐思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