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最后一天,在龙市法庭内,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正在悄然化解。
据悉,2023年6月10日,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着72岁的赖某某,与63岁的熊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赖某某受伤并住院治疗。交警认定熊某某负事故全责。
双方起初就交通事故的赔偿达成一致协议,但之后熊某某未按协议完全履约,剩余赔偿款8000元未支付。赖某某在多次联系熊某某要求其支付剩余赔偿款项无果后,赖某某在 2024 年 12 月毅然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熊某某支付剩余赔偿款 8000 元。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查阅案卷、分析案情,认为赖某某主张要求熊某某支付剩余赔偿款的请求合情、合理,应当予以支持。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身体和精神都禁不起长时间的诉讼折腾,而且又正值年关,承办法官决心用调解的方式为这场纠纷画上句号,让两位老人都能安心过年。
调解过程中,法官将法律条款掰开揉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地向熊某某解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需履行的协议内容,同时也倾听赖某某的诉求,努力在双方之间寻找平衡与共识。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熊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承担起应有的赔偿责任和支付剩余赔偿款。赖某某也看到了熊某某的诚意,在剩余赔偿金额上做出了适当的让步。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熊某某当场将剩余赔偿款交付给赖某某,这场纠纷得以案结事了。
作者:罗昕、张文志
编辑:黄伟
校对:谢旖
审核:刘勍健
核发:汪启链
提振一流的精神状态
树立一流的工作标准
健全一流的工作机制
打造一流的法官队伍
创造一流的审判执行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