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4〕541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王文新同志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高峰同志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宋丹同志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洋同志为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王文新同志的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高峰同志的新乡卫河环境治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宋丹同志的新乡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冯晖(女)同志的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4〕533号文件通知,鉴于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任命:
陈军同志为新乡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正处级)。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4〕527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张甲乾同志的新乡市大东区建设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4〕402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胡明磊同志为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胡明磊同志的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