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杜绝发生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等现象。9月26日兴海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暨心理测评活动。
强学习。联合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团县委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一是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劝勉社区矫正对象反省己身,学会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形成依法办事的法治思维。二是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各项保护原则,着重讲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风险。
重警示。一是司法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门源县司法局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代价》,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再现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警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二是参观兴海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在喜迎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时刻,学习党的历史,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要铭记历史,爱国爱党,珍惜现有的自由,增强回报社会的信念与决心,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严管理。司法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监管规定,提前打好“预防针”,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国庆节期间将通过微信实时定位、不定时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动态监管,并要求:一是要牢记身份,遵纪守法,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不参与赌博、不喝酒闹事、不寻衅滋事、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遵守“939”签到制,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杜绝关机、停机、人机分离;三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严禁擅自未经依规批假越界活动;四是坚持文明上网,拒绝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国庆期间《安全稳定承诺书》。
疏心理。一是联合团县委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心谈话,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生活、学习和思想动态等情况,鼓励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摆正心态,并要求认真进行社区矫正,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二是邀请北京法立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师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心理测评,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缓解心理压力,以良好的心态面对矫正生活。
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为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筑牢了坚实的防线,兴海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为平安兴海建设贡献力量。
审 稿 | 拉华才让
编 辑 | 陈晓晓
校 对 | 童世艳
来 源 | 兴海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