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答 来 啦~
Q1
本市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什么时候截止?
答: 根据残联部门工作安排,本市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异议处理、超比例奖励业务, 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2024年11月1日零时起关闭申报系统 ,逾期则无法申报,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Q2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何申报缴纳残保金?
答:
登录 “一网通办”平台 —政务服务—特色专栏—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通过智能引导,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
小 贴 士
对于2023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或eTax@SH3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缴纳残保金。
【关注】今起本市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缴费,操作攻略请查收!
Q3
缴纳残保金的方式有哪些?
答: 用人单位在电子税务局或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申报残保金的,可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三方协议
缴税
银联在线
缴税
银行端
查询缴税
第三方
缴税
用人单位在eTax@SH3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三方协议缴税
银行端查询缴税
Q4
完成残保金缴费后,发现多缴该如何办理退费?
答: 用人单位缴费后,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或异议处理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发生应缴费额调整的,须登录残保金征缴“一件事”,先确认更新后的应缴费额,登录新电子税局更正申报并产生多缴费款的,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费款。
新电子税局办理路径:我要办税- 【一般退税管理】 - 【一站式退抵税(费)】 。
Q5
完成残保金缴费后,如何获取缴费证明?
答: 用人单位费款缴纳完毕后,可在新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完税证明。
新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我要办税- 【证明开具】-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