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贴心“娘家人”“零距离”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政务   2024-12-04 18:54   新疆  

近日,黄某和马某来到石总场北泉镇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要求解决家庭问题。经服务站调解员了解,黄某与马某因感情不和于一年前通过协议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但双方在协议离婚分配财产时遗漏了登记在马某名下的一辆小轿车。



离婚一年多,黄某想起来车的事觉得自己吃了亏,遂找马某索要车辆,而马某认为两人已经离婚一年多,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辆与黄某无关,双方发生冲突。

维权站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向双方解释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及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明确小轿车是在婚后由马某和黄某夫妻二人共同购买的,即使登记在马某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黄某有权分配遗漏的共同财产。虽然已经离婚有一年之久,但是在三年内依然可以向要求分配共同财产。维权站调解员对黄某粗暴对待马某的言行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今后协商解决纷争,有话好好说,依法解决问题。经过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后,将售车款平分,一起家庭纠纷得到妥善有效化解。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石总场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积极联动司法、公安、信访、民政等各类资源,认真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掌握辖区内重点家庭、弱势群体等人群动态,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26件,成功化解26件,让家门口的‘娘家人’阵地,发挥“她”温暖的“零距离”服务,以“小家庭”和谐,促“大家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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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芳田
编审:温佳甲
审核:张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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