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交政治骗子谋求升迁的他,走向仕途的终点

政务   2025-01-16 18:06   重庆  

简要案情

王某,中共党员,A区某国企董事长。2021年3月,王某在担任某镇镇长期间,由朋友介绍认识了社会普通人员胡某某。胡某某骗称其系某央企下属公司董事长,背景深,人脉广,能给王某提供仕途上的帮助。王某为谋求职务升迁,主动结交胡某某,节假日向其赠送礼品等,后胡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王某违反相关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132万元提供给胡某某,后因久拖未还,王某被举报。截至案发,胡某某未向王某归还借款。


2024年8月,王某因违反政治纪律,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故事

2021年,在一次饭局上,某国企董事长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假冒某央企下属公司董事长的胡某某。推杯换盏中,胡某某谎称认识很多“大领导”,并主动表示能够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帮助王某在仕途上“更进一步”。


“话语中感觉他是个‘能人’,不管他帮不帮得上,先试试嘛,反正我又不吃亏。”王某暗自思量。


“你的个人资料领导看了,对你印象挺好……”胡某某说。


此后,王某主动示好,逢年过节便送上土特产等礼品维系关系。关系熟络后,两人甚至以兄弟相称。


2022年,胡某某向王某表示自己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向其借款200万元缓解资金压力,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


2024年4月,纪检监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王某向辖区内的管理服务对象借款132万元,一直未归还。


随后,核查组根据问题线索查阅了胡某某的个人档案、公司信息等资料,并对胡某某进行了谈话。经查,胡某某实际为邻市一普通市民。


“我想通过胡某某谋求仕途发展,为了表示诚意,不惜违反相关规定,找身边的管理服务对象为他提供借款132万元……”面对核查人员的调查,自知无法隐瞒,王某低头道出了实情。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王某不信组织信关系,为了追求职务上的晋升,结交政治骗子,影响恶劣。他不仅没有等来对方承诺的“加官进爵”,反而被骗上百万元。最终,王某因违反政治纪律,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严肃处理。


纪法解读

近年来,在查处的各类腐败案件中,官员与政治骗子相互勾连的现象屡见不鲜,被政治骗子“忽悠”的党员领导干部也并非个例。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确了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以及党员充当政治骗子的处分规定。


所谓“政治骗子”,就是通过虚构冒充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或用有特殊背景的专家教授、学者智囊等方式设计身份伪装,或通过伪造领导干部图文影音资料、虚构与领导干部交往经历、传播政治谣言、制造内部信息、假意“牵线搭桥”等方式设计行为包装,以“提拔重用”等政治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信任,谋求攫取经济利益、社会地位等不正当利益的人员。


实践中认定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等搞投机钻营行为,均要求党员干部具有谋取不正当政治利益的动机。如果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时间较短,发现被骗后及时终止与其交往,或者未给政治骗子办事谋利,情节轻微的,可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悔过表现、查处效果等,不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


本案中,王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结交政治骗子谋求职务升迁,还违反相关规定,帮助胡某某向辖区内的管理服务对象借款,且久拖未还,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其行为已构成违反政治纪律,应予严肃处理。


政治骗子的存在,究其原因还是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减弱、组织观念淡薄,遇事习惯走“特殊门路”、享“特殊照顾”,模糊是非边界,最终只能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党员干部要想摆脱政治骗子的“忽悠”,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多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多一些夙夜在公、实干担当,那些居心叵测的人自然无缝可钻、无计可施。

来源:风正巴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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