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医疗互助”或“活动”)?
医疗互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其活动宗旨是:“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
二、哪些人是医疗互助的参互对象?
(一)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工会会员(在职职工);
(二)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工会会员(在职职工);
(三)参加了上一期医互活动,且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或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
三、怎样参加医疗互助活动?
为简化工作程序,集团已经参加了第二十期活动的在职职工不再单独进行第二十一期活动的登记和申请。未参加第二十期活动、参加第二十一期活动的在职职工,即属于新参加的职工,由各公司、部门梳理汇总人员名单后由集团工会集中申报。互助对象按规定缴纳互助金。
医疗互助活动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
四、互助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本期互助金标准为每人120元。根据医疗互助活动的相关规定,集团工会继续支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所有工会会员由集团工会统一补助30%(36元),职工自己缴费70%(84元)。
医疗互助金每人限交一份,互助金一经交纳,不再退还。
五、本期医疗互助活动的保障期多长?
本期医互活动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从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六、本期医疗互助活动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一)参互活动人员在互助保障期内生病住院,按本期实施办法的规定获得补助。出院时间在本保障期内的,按本期补助标准计算补助。
(二)按照参互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含住院发生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全自费费用,以省医保系统推送数据为准)为计算基数,补助基数起点为3000元,将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以下简称“费用总额”)按由低到高分九个档次实行定额和按比例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最低补助标准为100元,最高补助标准为50万元。分档及补助计算方式如下:
一档:费用总额在3000元(含)—6000元(不含)范围的,给予定额补助金100元;
二档:费用总额在6000元(含)—10000元(不含)范围的给予定额补助金200元;
三档:费用总额在10000元(含)—5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3%给予补助;
四档:费用总额在50000元(含)—1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5%给予补助;
五档:费用总额在100000元(含)—2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7%给予补助;
六档:费用总额在200000元(含)—4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9%给予补助;
七档:费用总额在400000元(含)—6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12%给予补助;
八档:费用总额在600000元(含)—800000元(不含)范围的,按费用总额的15%给予补助;
九档:费用总额在800000元(含)以上的,按费用总额的20%给予补助。
(三)二次补助
凡参加第二十一期医互活动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医互活动补助和工会救助保障后,个人负担剩余费用(以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管理系统数据为准)超过10万元(含)不足20万元的,按照个人负担剩余费用的20%给予“二次补助”保障,超过20万元(含)的,按照个人负担剩余费用的40%给予“二次补助”保障。连续参互2期(含)以上的人员每增加1期增加1个百分点的补助,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二次补助”保障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次补助”需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方能给予办理,具体办理审批流程由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中心在第二十一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审批规定进行明确。
实例:张三,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 日住院。住院总费用180388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支付45867 元,大病理赔86000元,个人自付总额48521元,全自费47497元,先自付费用1024元。
分析:该职工出院时间在2024年,按第二十期实施办法计算补助金。
补助金计算:180388×7%=12627(元)
七、医疗互助可以报几次?
次数不限。参互人员在一个互助保障期限内发生多次住院的,补助基数可以累加计算。为避免“过度保障”,补助金额不能大于当期个人负担金额之和。
八、如何办理医疗互助补助?
参互人员在医保定点和认可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可在“云岭职工APP”上办理补助申请,也可凭医保部门提供的住院结算单据、医院提供的住院收费收据和费用结算单在集团医疗互助办事处(A1楼207室张之鉴处)申请办理补助。
苹果手机在应用商城(App Store)里搜索“云岭职工”进行下载;
安卓手机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手机浏览器访问以下链接下载(https://www.pgyer.com/JDPW)。
九、补助办理的时限多长?
本期医疗互助活动补助办理时限为2025年2月15日职2026年6月30日。逾期视为职工自愿放弃补助,不再办理。
十、哪些情况不能补助?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助。
(一)在互助保障期外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况,如工伤及应当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意外伤害等;
(三)门诊费用,包含特殊病、慢性病、急诊及急诊留观等门诊结算的医疗费用;
(四)非医保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费用;
(五)国家规定的非疾病治疗项目产生的全自费费用;含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类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
(六)由国家负担医疗费的新发、突发传染病产生的住院费用。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住院产生的全自费费用;
(七)因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请的,逾期不予办理;或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错误导致补助发放失败的,自首次发放失败之日起超过1年仍无法成功发放的,不再予以补助,当笔补助申请做作废处理;
(八)不符合参互条件办理参互的,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互的;
(九)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补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