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蒜苗,价格却是香葱的,每斤贵了近7元,我认为商家这是欺诈行为,应该赔偿。”上周,永康市民周先生在一超市购买蔬菜,称重结算时发现被多收了钱。他要求超市按相关法律赔偿500元却遭到拒绝,于是向当地消保委投诉。
12月4日上午,周先生在超市购买了7种蔬菜,其中一种是标价11.98元/公斤的青蒜苗,但在称重时青蒜苗却被按照25.6元/公斤的香葱进行结算,致使周先生多付了6.07元。周先生认为超市低标高结,涉嫌欺诈消费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退一赔三”。
当地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发现,问题出在超市使用的称重秤上。这是一台自动识别菜品的AI智能电子秤,事发当日由于AI智能电子秤识别失误,将周先生购买的青蒜苗识别成了香葱。现场工作人员未仔细复核,这才闹出了这场“香葱换蒜苗”的乌龙。
事发之后,超市方同意全额退还周先生青蒜苗的价款,但认为这起事件属意外过失而不是人为故意,500元赔偿金额过高,不同意赔付。经消保委联系调解,超市负责人最终当面向周先生表达了歉意,同意一次性补偿300元,青蒜苗依然归周先生所有,无须退还超市。
原本是因为商品种类及数量较多才采用了更为智能的工具,没想到却帮了倒忙。超市负责人连连表示要“雪藏”这台AI智能电子秤。
参与本次调解的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由AI智能电子秤识别不精准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商家应该保证称重结算所使用的AI智能电子秤依法检定合格,同时加强结算商品的人工复核工作,减少因AI智能电子秤误认误算导致损客问题发生的概率。一旦发现个别商品的标签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商家要及时更正,事先建立明确的商超错收价款退赔制度,并且确保有效实施退赔。
编辑:王慧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