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桂工代言】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来袭,邀你共同用镜头讲述你的桂工故事!

旅行   2024-12-04 15:16   广西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数字时代招生宣传工作,展现学校形象、综合实力、学科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特点,讲好桂工故事,吸引优质生源,扩大学校招生宣传影响力,通过原创微视频的创意表达,记录桂工精彩、有趣、温暖、闪耀的瞬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师生幸福感与参与感,增强我校在广大考生和家长心中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从而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组织机构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易班·新媒体中心



参评作品主题


(一)作品以反映校区内的学习生活环境为主题(注意:画面中必须出现人物);

(二)视频内容可以为任何能宣传学校,增强学校吸引力的有关内容;

(三)参与者可以使用体验式vlog、故事创作、校园风景打卡等创意视频形式呈现;

(四)作品意涵积极健康向上,展现绿色文明校园;

(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正能量,展现师生良好的精神面貌。



作品要求


(一)微视频内容不限

1.舞蹈;

2.歌唱;

3.情景演绎;

4.记录宣传;

5.学校、学院或专业介绍;

6.专业学习、实践实习、学科竞赛、国际交流分享;

7.就业创业故事;

8.我身边的好老师或好同学;

9.校园多彩生活;

10.校园美丽风景;

11.个人正向成长变化;

12.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与我校有关的正能量题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微视频作品主题明确、内涵丰富、观赏价值高,符合客观事实、符合真实情感、符合实际存在,不夸张、掩盖、虚构、拔高。旁白、同期声真实自然。画面清晰,剪辑流畅,声音平稳,可适当加入特效。作品时长在90秒以内,作品大小不超过300M。作品须为MPEG、AVI、MOV或WMV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像素,易于学校短视频平台推广。

(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无仿冒他人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投稿作品不得为曾经公开发表,或参与过其他赛事(入围以及获奖作品),或被第三方使用的设计方案。

(四)作品表达主流意识形态,作品内容、人员穿着装束不得涉及民族、宗教等问题,不得使用低俗语言文字,不能含有伤害民族感情等不当内容。



活动对象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全院师生,组建团队(每队不超过5人)参赛,每个团队可设置一名指导老师。



活动时间


提交作品: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6日



作品征集


各班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活动,征集相关作品。



评选办法


本次比赛将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公开在旅院先锋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并以此为参考基础,邀请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打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到学校进行参评。



规则




奖项设置及成果运用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获得0.25技能特长二课学分

二等奖8名,颁发获奖证书,获得0.2技能特长二课学分

三等奖10名,颁发获奖证书,获得0.15技能特长二课学分

参与奖若干,获得0.1技能特长二课学分。

(二)成果运用

通过桂林理工大学抖音、视频号等相关媒体平台进行获奖作品展示活动。



提交方式


(一)作品电子版以“班级+负责人+作品名称”的格式命名;

(二)大赛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以“班级+负责人+大赛报名表”的格式命名;

(三)作品汇总表电子版以“班级+负责人+汇总表”的格式命名;

所有文件放于压缩文件夹以“班级+负责人+微视频大赛”方式命名,于2024年1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3564771829@qq.com



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语言主要为普通话,如有方言、外语等需配字幕。所有作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活动组织机构拥有作品使用及推广权,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将投稿作品纳入活动组织机构运营的数据库,向更高级别同类型赛事推荐投稿,有权将投稿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展播,或在推介、观摩、学习等非商业目的活动中进行复制、播出、网络传播等。

(三)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凡参赛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请参赛的同学加入以下咨询群,以便后续学分发放。

“我为桂工代言”微视频大赛报名表(1).docx 

END


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


易班·新媒体中心


编辑 | 郭安丽

校对 | 严小桃

责任编辑 | 罗玉英

一审 | 吴桂源

二审 | 蔡   涛

三审 | 王成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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