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司法协理员公告(第1号)

文摘   2024-11-21 18:10   海南  

关注↑↑↑我们获得更多精彩内容!



万宁市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司法协理员公告(第1号)




  为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切实缓解基层司法所政法队伍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委托第三方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13人,按照实际用工需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就近原则安排至万宁市13个司法所工作(如下表),如拟聘用人选中未匹配到常住地司法所,可调剂到相邻司法所;如拟聘用人选不服从调剂或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具有政法、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大专学历可不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具有政法、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须有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户籍要求:万宁市户籍(含万宁户籍或万宁生源);
  7.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具有政法、公安机关相关工作经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招聘全程通过全国招考服务平台(zk.zegongyi.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12:00-11月24日12:00。
  报名网址:
  http://test.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155
  网络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电子版材料: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5)具有政法、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的考生,需提供工作证明(单位盖章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1)。 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三)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络报名系统在2024年11月24日10:00后不再接受考生网络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24日10: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1月24日12:00准时关闭,2024年11月24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注册、报名及提交材料。已报名且在2024年11月24日12:00后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网上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全国招考服务平台网站公布。公示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
  1.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相应核减或适当延长报名时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范围为公共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各岗位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提前提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针对网络报名且取得入围面试资格考生的报名材料相应原件进行复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复审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全国招考服务平台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以聘用。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考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全国招考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按招聘总岗位1:1的比例从考试综合成绩(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企业入职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第三方指定的另外一家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招考服务平台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争议申请。
  (七)用工方式
  一经录用,由万宁市司法局统一领导、管理和考核,由第三方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按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办理人事手续,实行年终考核制,对年终考核不合格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应发工资费用为3577元/月(含个人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五)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六)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07594506
  监督电话:0898-6221601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3907594506。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海南招聘考试信息平台
海南招聘考试信息平台,专注于提供海南省各系统事业单位相关招考信息,为海南省事业单位、求职人员提供全面的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