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全力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治理

政务   2024-11-01 19:22   广东  


城区委、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采取“打防管治宣巡”等多项举措,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筑牢生态屏障,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进行研判分析,常态化通报全区盗采砂、偷排、破坏森林资源、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等情况,精细化部署各部门联合执法,充分整合资源优势,聚力推动“部门联动、合成作战”,形成层层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打击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犯罪夯实根基。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整治合力。全面深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检察院、法院、林业等部门沟通协作,深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风险会商、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对瓶颈性问题加强联合研判,定期互通工作信息,在案件移送、联合查处、检测鉴定等方面形成合力,实现“资源共用、达成共赢”的工作格局。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打击治理能力。针对清城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多发、高发且隐蔽性强、跨区域趋势明显的特点,为实现“多办案、办好案、办大案”的工作目标,积极组建各部门专业队伍,建立涉生态环境领域人才资源库。特别是在警务机制改革背景下,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涉环境领域精干警力,完善生态环境犯罪侦查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技术支撑、督导协调“四项机制”,巩固深化“警种主牵、所队联合、捆绑作战”的一体化打击模式,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突出打击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在充分研究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式的基础上,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违法犯罪纳入专项行动进行重点打击,坚持分类分层、专班经营、快侦快诉,做到有案必查、露头就打,深化经营、扩大战果,确保将每一宗案件都办成铁案。

典型案例

侦破“6·28”污染环境案


2024年6月,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清城区一个无名作坊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危险废物废电路板的处置。经检测,该无名作坊排放的水污染物中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和研判分析,查明了涉案的事实。2024年7月,办案民警成功抓获嫌疑人巫某,并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侦破“4·24”污染环境案


2024年4月,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清城区一个无工商营业执照,且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作坊,非法从事锡金属的原料提取。该作坊在作业过程中非法排污,作坊排水渠中重金属严重超标,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迅速成立专班,展开调查,迅速查明犯罪事实。2024年5月,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抽调精干警力对该犯罪团伙实施统一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嫌疑人3名,并依法对主要嫌疑人罗某等2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接下来,清城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突出打击重点,推动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全链条打击涉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全力守护全区绿水青山,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绿美清城建设。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讯单位: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编辑:李苑仪
二审:陆梓维
三审:钟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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