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数据统计,2023年,全国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6.7万次,实际扣留侵权嫌疑货物6.21万批、8288.94万件。
2024年上半年,全国海关共查扣侵权嫌疑货物1.7万批次、3249万件。——商标权保护案件仍为查获重点
在此,就进出口业务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我们从以下方面来提醒:
一、进出口企业,对货物信息排查如何更精准?
该案例中,报关单报的是APPLE牌,货物实物标识有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 ",是侵权了“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 "这个商标标识 。
企业通过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系统http://202.127.48.145:8888/ 来查询货物商标标识是否有申请海关备案保护。
该案例中,当事人未注意到苹果公司(美国)申请了多个权利标识进行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应将实物有关权利标识,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系统仔细核对。该收发货人在货物实际通关前,还应先行联系权利人,将本企业列明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相关知识产权“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 "的“合法使用人”项下。
因此,企业在核实进出口货物信息时,不要放过任何文字图案标识标志,并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系统精准查询确认。
报关单有收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消费使用单位,很多企业认为,从商品最终流向而言,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人”除报关单收发货人以外,也可以是生产,销售,或消费使用单位,因此认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人”,只要有授权给报关单上的收发货人,或生产销售单位、消费使用单位其中之一即为“合法使用人”。
但实际操作中。海关查验部门往往更接受权利人在知识产权备案系统中授权给报关单上的收发货人,即可快速放行。
如果是授权给生产销售单位、消费使用单位,进出口收发货人提供货物来源、购买凭证等证明材料,经法规科核侵权(一般至少三个工作日),权利人无确权后会放行。
美国安全认证标志“UL" “RU”商标出现在不同服务产品上(举例如下),范围非常广泛。UL标志主要分为3类,分别是列名、分级和认可标志。这三个标志都属于美国UL安全实验所,均进行了商标注册认证,且美国UL安全实验所向中国海关申请了知识产权的保护。
进出口货物上标有“UL”、“RU”的,不要误认为只是安全认证标识,仍需要提前取得授权,成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的“UL”、“RU"的“合法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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