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见义勇为受了伤,谁来赔偿?

文摘   2024-11-19 17:07   甘肃  

点击上方陇南科协>关注我们>点击右上角>设为星标

案例

某日,张三驾驶摩托车闯红灯将人行道上的李四撞倒,李四受伤,张三逃逸。王五驾车经过现场,发现肇事逃逸行为后立即驾车追赶。追赶过程中,王五打电话报警,被肇事者张三发现后停车殴打,王五被打伤。最终,警方将张三抓获。好心的王五被打伤,谁来赔偿?

以案说法

张三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案中,张三故意殴打王五,侵害王五的身体权,对于该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张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三驾车将李四撞倒后逃逸,王五为保护受害人李四的民事权益,驱车追赶张三,被张三发现后遭受殴打,该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现在虽然张三被抓获,但如果张三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请求受益人李四给予适当补偿,李四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监制:胡庆平

责编:杨江玲

编辑:赵一涵

陇南科协
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