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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从小王手里借了三万块钱,俩人约好一年后还钱,可是都两年了,小李还是不还钱。每次小王找小李要钱,小李都说手上没钱。一怒之下,小王冲进小李的家里,将电视、电脑等物品搬走用于抵债。小王这么做可以吗?
不可以。虽然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这个前提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直接闯入他人家里搬东西涉嫌刑事犯罪。
监制 :胡庆平
责编 :杨江玲
编辑 :赵一涵
来源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