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多人被抓!现场缴获650余箱,涉案价值90万余元!

文摘   2025-01-06 15:21   浙江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

海宁公安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

储存烟花爆竹等

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零容忍”


海宁

1月2日,海宁市公安局会同应急部门在许村镇永福村、新益村、荡湾村抓获嫌疑人沈某某、宋某某、顾某、陈某某等6人,一举捣毁3个流窜在海宁、杭州、安徽、江西的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团伙。截至目前,捣毁非法储存窝点4个,现场缴获650余箱,涉案价值90万余元。经查,2024年10月以来,以上人员分别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后在海宁销售。

点击查看海宁三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例

警惕非法生产、销售、存储
烟花爆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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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1

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2

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3

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来源:海宁公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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