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规定面向社会招录,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及考察。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被录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上述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环节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公布,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烟台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和“招录工作通讯联络群”有关通知公告。
(一)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等重要证件,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环节时,均须同时使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二)各职位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辅警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报名工作不设置咨询电话,所有招录要求请详细阅读招录公告。
(四)本次招录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对外发布招录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切勿轻易相信任何冠以“内部消息”“内部人士透露”“独家渠道”等有关招录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录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烟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社会上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发布含有或者暗示“官方真题”“官方标答”“评分细则”“押题”“命题人员参与”“面试考官参与”等误导性宣传,或者“包过”“保证”等对培训效果作出承诺等行为,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本公告由烟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