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司法行政十件大事

职场   2024-12-31 18:41   广东  

01
深圳法治建设首批11项经验成果面向全省推广,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4月28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发文向全省推广深圳法治建设首批11项经验成果。其中,鼓励各地区学习借鉴9项:创新党委统筹推进法治城市建设新机制,创新绿美生态建设全链条立法保护机制,创新“随信齐查查”跨部门阳光执法联合监管模式,建设卫生健康“三个一”全流程综合监管智能平台,打造政法跨部门“九个一”大数据办案平台,构建最严格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率先探索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推行劳动争议“调援裁诉”深度衔接机制改革,创新大湾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在特定区域先行学习借鉴2项: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打造一流国际法律服务高地,创新国际化法治化商事仲裁法人治理机制。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发挥。



02

深圳在2023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位居全国第二,法治政府建设持续领跑

4月21日,《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3)》在京发布,深圳在全国100个重点城市中位居第二。该评估是国内唯一由学术机构开展的全国性法治政府评估,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0个重点城市进行评估,具有较高权威性和较大影响力。今年的评估共设置11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71项三级指标(观测点),深圳11项一级指标的得分率均高于全国平均分,行政决策、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的带动、数字法治政府等4个指标的得分率高于90%。



03

建成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平台,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入库、一网可查”

为解决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不清、现有查询平台文件不全、查询不便等问题,深圳市司法局于4月建成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查询平台,建立起集中规范、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规范性文件归集与查询体系,实现市、区、街道三级近300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入库、一网可查”,成为企业、群众精准查询文件、快速获取政策动态的信息窗口,为进一步优化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再落一子。



04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施行满一年,复议案件办理成效再上新台阶

2024年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第一年,面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扩大、复议案件量大幅增长等形势,深圳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成效再上新台阶,各项指标运行良好:市民群众在行政争议发生后首选复议解决的达83.83%,复议后被诉至法院的案件仅占当年新收复议案件的10%,即90%的复议案件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重要指示。



05

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选取了深圳市、惠州市、佛山市南海区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10月21日,《深圳市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方案》经中共深圳市委同意后印发实施,在行政复议官任命制度、任命条件、权利义务、履职评价机制、人才培养储备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系列措施。12月14日,深圳市首批行政复议官正式获市政府任命,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06

以“行政执法监督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稳定市场预期和企业信心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稳定市场预期和企业信心,深圳市司法局聚焦执法扰企痛点问题推出全省首个“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推行“扫码入企”制度,着力以信息化手段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时间、检查频次和检查组织方式,避免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遏制不规范执法与选择性执法现象。目前“行政执法监督码”已在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及大鹏新区试点运行,自系统上线以来,试点区域内的企业积极响应,应用企业已超一万家,共有471宗入企检查记录,检查企业366家,推动深圳市涉企行政检查情况成为一本“明白账”,为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深圳市落地落实提供了有效助力。



07

出台《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助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为健全市、区两级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助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深圳市司法局推动出台了《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从规范行政调解适用范围开始,建立起从申请到完成调解、执行调解协议的一整套程序,着力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将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目前已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治安管理、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全面推开。



08

规划深圳法律服务业发展蓝图,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

为加快构建国际一流现代法律服务体系,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深圳市司法局推动出台了《深圳市关于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细分行业提出系列发展支持举措,并取得阶段性实质成果:成功举办“2024华语律师大会(华语律师深圳行)”等法律服务品牌活动,吸引来自全球40多个国家的海内外华语律师、企业法务、行业协会代表500余人赴会,为法律服务供需两端搭建了全方位的展示与交流平台,助力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化发展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全年新引进2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推动全省首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正式落地,成为法律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里程碑。



09

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尺可量”

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建设的协同性,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于4月28日发布了《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该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在各环节可能遇到的问题和产生的需求进行指标设计,围绕立法制规、政府职能、司法机制、社会治理、组织保障等方面设置5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尺可量”“有迹可循”,为各行政机关采取更加科学的营商环境优化举措提供指引。



10

“智慧+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以质量标准推动个人破产改革

2022年8月,深圳市“智慧+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化试点被国家标准委、司法部确定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试点3年间,相继制定8项关键领域服务标准,起草全国首个个人破产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标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标准工作机制与标准体系基本建立。2024年10月,“智慧+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分通过国家验收,以质量标准推动个人破产改革,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个人破产改革经验,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改革任务提供实践样本。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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