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永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永丰县大园公寓公租房安置对象初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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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丰县大园公寓公租房选房安置工作方案》《搬迁协议》等文件要求,永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已签订大园和东南海片区直管公房《搬迁协议》原直管公房承租户(安置对象)提供的住房、车辆及家庭成员等情况进行了初审,现对安置对象初审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8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住建局(住保中心)一楼104室反映,逾期未反映的,将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2518233
大园、东南海直管公房原承租户名单
来源:永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 :新鲜君 | 📷图片由商家闻香婆提供
*以上内容归永丰土特产@闻香婆,感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