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
辅修学位专业招生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展职业发展能力,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135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的有关精神,在征求辅修学位专业承担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本次有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等3个辅修学位专业对2023级普通本科生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在校期间(2023-2024学年)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补考和纪律处分记录者均可自愿报名申请修读非同一学科门类的辅修学位专业。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双学位、辅修专业管理规定(试行)》(院政〔2010〕109 号)文件规定,标准为70元/学分,每学期初交费。
1. 报名方式
辅修专业报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主控→学籍信息→辅修事宜→辅修报名。
2. 报名时间
(1)9月11-26日网上报名。
(2)9月27日对报名人数不够开班人数的辅修专业关闭,已报名学生可以改选其他辅修专业或者放弃报名辅修专业。
注意:系统已经对个人申报条件进行了基本的限制,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电话:3300102)。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2. 修读辅修学位专业学生修完辅修学位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通过辅修学位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符合授予学位条件,在取得主修学位的前提下,可以获得辅修学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3. 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未获得辅修学位资格,修读的辅修学位课程学分计入本人通识任选课学分。
1.教务处教务科:勤业楼C105房间,电话:3300102。
2. 外国语学院:文博北楼303房间,电话:3300736。
3. 文学院:文博楼北楼611房间,电话:2900021。
4. 法学院:明园校区3号楼B417房间,电话:3300569。
审核 | 袁素平 张爱善
责任编辑 | 张 平
编辑 | 毛蕴怡
校对 | 王朝阳
资料来源 | 教务处
投稿邮箱 | aysyr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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