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政务   2024-09-12 21:57   江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我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24年9月启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要求,经请示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将上饶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体检工作和准入查询委托至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实施。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上饶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原则上按照户籍(无户籍必须持有上饶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下同)所在地选择县(市、区)现场确认。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体时间以当地县(市、区)公告为准。

现将上饶市教育局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上饶市教育局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

认定对象

1.在我市范围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市,并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社会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须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4.驻饶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

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

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


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

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

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申报;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网上报名时间:9月18日-9月23日;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

选择现场确认点

为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上饶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户籍(无户籍按居住证)所在地选择县(市、区)。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当地县(市、区)公告。

(三)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或根据自己无法比对成功的材料提交对应的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四)

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当地县(市、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现场确认时请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以当地县(市、区)公告为准〕。

(二)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信畅通,如停机、换号要及时告知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各位申请人及时向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




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上饶市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3.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上饶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来源:上饶教育

编辑:马宝红

编审:吴  飞

监制:方智裕   汪林勇

业务联系:1507033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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