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发言人缇瓦迪女士透露,本月16日外交事务特别检察官第一办公室帕维涂女士作为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一同前去素万那普机场参与了引渡中国籍重要诈骗嫌犯Yan Tianxi回国的程序。
据了解,上述中国男子Yan Tianxi曾在中国与多名同伙一同开设公司创建了投资的应用程序,并在网站上发布广告以合同借贷和网贷的形式邀请他人进行投资,声称能得到高额回报。但其公司不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也没有获得中国有关部门机构的许可,因此涉嫌非法集资。
据中国上海警方的调查发现,有众多受害者因此上当前去投资,该公司通过此形式筹集了超112,000,000元人民币。之后,警方对Yan Tianxi发出逮捕令,并在调查后得知其早已潜逃至泰国,遂协调泰国总检察长并提出引渡请求以让其回国接受起诉。2024年9月19日泰国警方顺利逮捕Yan Tianxi,并立即纳入执法程序。
经程序全部完成后,2025年1月16日,泰国当局正式将Yan Tianxi移交至中国警方。此案是又一起按照双方引渡条约自泰引渡罪犯至中国的案例,体现了执法人员、检察官、警方以及两国所有参与引渡程序机构的有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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