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性侵幼女案的女法官,也落马了!

文化   2025-02-11 17:07   山东  

《 人文之窗 》人文综艺掌上微刊

来源:燕梳楼(IDyanshulou2019)

作者:如燕

前年7月,“廉洁上海”悄无声息地发了一则通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那时正舆情纷扰,玄奘寺被发现供奉着日本战犯、江西周劼在朋友圈炫烟炫酒炫关系、治愈精神内耗的二舅陷入虚构剧情风波......

事情接踵而来,网友们目不暇接,这则消息淹没在浩渺的信息浪潮中,并未掀起什么大的水花。

只有熟知王振华性侵幼女案的人,默默地在心里道一句“天道好轮回”。



王振华性侵幼女案,是唐敏在任经手最轰动的案件。


(左:唐敏    右:王振华)


王振华是谁?


新城控股集团创始人,实打实的中国巨富,案发当年以392.4亿元财富值在2019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排名第54位。


除了庞大的商业帝国和巨额财富,其还曾拥有一系列炫目的社会头衔,如:


上海市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常州市人大代表、常州市工商联第十四届执委会主席等。


2019年6月29日下午,王振华在酒店开好房,等待他相交已超20年的老情人周燕芬。


周燕芬没让他失望,很快就带着两个女孩赶来了,年龄都很小,一个9岁,一个12岁。


见面后,王振华让周燕芬带12岁女孩儿出门逛街,自己则和9岁女孩儿在房间里独处了13分钟。


这13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除了当事人没人知道。


但在房间之外,有三点十分确切:


第一,王振华离开房间后立刻给周燕芬转款10万元。


第二,9岁女孩出门后给母亲打电话大哭,并一直骂王振华是“大流氓”,女孩母亲次日赶到上海并报警。


第三,王振华及周燕芬被拘留,而女孩的伤情鉴定赫然写着“新鲜伤痕、阴道撕裂伤、二级轻伤”。



这事说起来并不复杂,落在任何一个家庭身上,都是无法容忍的罪孽与伤痛。

但与民意的沸腾相比,部分相关的法律从业者以及媒体,则淡定到了残酷且可怖的地步。

王振华为自己聘请了两位知名律师,一位是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一位是曾参与刘晓庆逃税案的刑辩大律师李肖霖。

在这场官司里,两位一向以公平正义为大旗的律师大出风头,极为强硬地为王振华做了无罪辩护。
陈有西是怎么辩护的呢?

他发了一条声明:

“中国律师既要遵守律师的职业伦理,依法维护自己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一个社会人,追求匡扶正义,扶助弱小的公共道德伦理。而后一条一直是我本人追求的基本点。”

在这个逻辑里,百亿富豪成了受到迫害的弱小,而9岁女孩儿则成了正义的绊脚石。

他还说:

“(王振华)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

这个5分钟作案时间不知道陈有西怎么计算出来的,5分钟不足以实施性侵的论断更是让人莫名其妙。

这让雷政富的12秒和刘强东的2分钟情何以堪?

陈有西甚至不惜以自己的声誉和信用为王振华背书:

“王振华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

作为一个法律人,这种言论显然是非常主观的,他只能基于客观事实说“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王振华有恋童倾向”,却不能武断判断当事人的人格。

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陈有西说的话更是匪夷所思:

“王振华当然有错,他嫖娼的‘主观故意性’是有的,但他对16周岁以下的少女绝对不碰,这是他的底线。”

陈大律对王振华的激赏和认同溢于言表。

但他似乎没意识到,称赞一个只糟蹋16岁以上少女的畜生有“底线”,就像夸奖一个贪官只收百万以上的礼金一样让人感到作呕。

据《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王振华最初聘请的是另一位林姓律师,但林律师不能接受为其做无罪辩护,故主动退出此案。而后陈、李两大律师入局接盘。

有消息称王振华为此付出了1200万的巨额律师费,但陈有西在接受采访时拒绝回应此问题:

“我不作任何回应,没兴趣也没有时间。现在关注点是案件本身。”



身家百亿,能力超群,还有了知名律师保驾护航,王振兴当然不会认罪。

他在口供中数次更改说法。

第一次说自己根本没碰过这个女孩,第二次改口称抱过这个女孩,第三次又说他把手放到女孩大腿上了,第四次,承认自己亲吻了女孩的脸,然后把这个女孩抱到大腿上。

他在法庭上的辩白尤为无耻:“我作为长辈,不能抱抱孩子吗?”

陈有西与他里应外合,找了一堆DNA专家和妇科专家,攻击此前上海方面给小女孩出具的鉴定结果不实。

他们居心险恶地给女孩泼起污水,“阴道撕裂不是新鲜伤,而是旧伤,这个9岁女孩之前有过性生活。”

而实际上,上海这家司法鉴定机构隶属于司法部。

与其说这是一场激烈的庭审论战,还不如说是当代指鹿为马的极致反转。

这些于情于理都狗屁不通的辩词,无非证明了这帮所谓精英名律脸皮有多厚,睁眼说瞎话的功力有多强。

这其实是很可悲的。

在我们这个社会,一个价值千万的“好”律师最重要的评判依据,不在于他是否遵循法律,而是他是否能规避、驾驭甚至操纵法律。


在控辩双方激烈博弈的同时,媒体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掐住了喉咙,集体失声了。

相关的文章和报道几乎在一夜之间被删了个干净。

如此大规模的全网撤稿,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媒体良知的愤怒叩问,还使得不少人猜测案件背后是否存在一条牵涉更多权贵的女孩输送链条。

否则,王振华再牛也不过一介商贾,怎么有能力只手遮天?


疑问重重,民怒难平,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着法院。

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

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024年)7月,王振华已刑满释放。


该案审判长,也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唐敏,专门作了解释回应:
“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区分强奸罪(包括奸淫幼女)与猥亵儿童罪的关键......,(王振华)与被害人不存在性器官的接触,行为系猥亵行为而非强奸行为。”

“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其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恶劣情节......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值得一提的是,出判决的当天下午,新城控股尾盘应声拉涨2%。

像极了无声的讽刺:资本大受鼓舞,更坚信未来可期。


为什么很多人一听到性侵幼女就咬牙切齿?

因为被糟蹋的幼女,往往都是穷人家的孩子。

在这个世界,父母和父母是不一样的,孩子和孩子是不一样的,强奸犯与强奸犯也是不一样的。

名人、富贾、法guan、名律的孩子们,都被保护得很好。

所以即便在普通人看来铁证如山,王振华也会有各种抵赖的空间,领刑5年,然后死不认罪坚持上诉。

而没有任何罪证能证明其有强奸罪的农村老教师汪康夫,则只能坐牢10年,然后用一辈子来呼唤清白。

仅仅2年多,受害女孩身心还未康复,施害的巨富刑期已过近半。

让人意料不到的是,王振华案的审判长唐敏,却突然被调查了。


二者有没有关联,目前尚未可知,但着实很期待此事能推动王振华案重审。

关于是非黑白,关于曲直公义,我一直近乎虔诚地信奉着两句话。


一句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句是,举头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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