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计划在2026年前后出版一部《商姓人物大辞典》,以追先人之烈风,继志述事。目前,编委会成员招募、资料收集和编辑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既然是“大辞典”,凡例必不可少。读者通过凡例,可以系统全面地掌握这部辞典的体例和内容特点,少发生或不发生误解。
一、本辞典选收出版前故去,并在特定时期有一定知名度或对商氏家族有一定贡献的商姓历史人物,以生不立传为原则。
二、辞典中人物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同姓名的按出生年月编排。
三、辞典中人物名原则上都用简化字,只对极少数容易引起混淆的,酌情采用繁体字或/和加注汉语拼音。
四、历代商姓诸人有字、有号、有别号、有谥,又有以官称、以地称者,均详列于本条之下,不再复列。
五、一人多名的,以最常用名作为正条;其他列为参见条目,供检索。正文中之参见条,均附有正条所在页码。
六、妇女称谓,有姓名者,照实记录;其他以“商XX之女”、“商XX之妹”、“商XX妻X氏”、“商氏,XXX妻”等方式记录。
七、释道(俗家商姓者)之名不著姓,例如:释希觉、释怀空等。
八、疑误之名字照载,不加疑问号,但应简要说明。因编者认为疑误者非肯定有问题,编者认为非疑误者亦或有问题。
九、虽称辞典,但收录人物无严格标准。有时其人不甚著名,而史书典籍中有其名或宗亲们提供便收录;或重要人物见遗,此均因信息来源有限,编者不加甄别之故,望宗亲们谅解。
十、对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除采用一种主要说法外,并简介其他说法,以供参考。
十一、辞典中旧地名,一般加注今地名。但旧地名与今地名相同者,不注;古今地名不清者,不注。
十二、本辞典一律以历朝年号纪年,用中文数字表示,后括注公历纪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公元100年以前者,加“公元”字样。
十三、在本辞典编撰过程中,参考利用的史书典籍或宗亲提供的资料,书内应一一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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