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 | 深化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政务   2025-01-08 12:13   河南  

《中国纪检监察报》1月8日第7版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也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会改革意图,把准改革指向,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监督体系等方面发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统筹资源力量,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注重系统集成,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从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等方面对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作出部署。


  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加强内部力量统筹,强化监督执纪执法职能职责。青海省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坚持人员配备向执纪监督、向办案一线倾斜,谋深做实省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将6个监督检查室和3个审查调查室新设置为11个纪检监察室,推动一体履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坚持内部挖潜、整合力量,实现力量配备、专业人才向监督执纪执法部门倾斜。


  开展向部分省属高校和省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是推动省属高校、省管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吉林省纪委监委选取12所规模较大的省属高校和现有全部19家省管国有企业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以省委文件印发方案,提出机构设置、人员管理、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四个统一”试点任务,并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截至目前,试点派驻机构全部完成挂牌,基本完成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一次性基本配齐试点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五年来陆续开展三轮向省属高校和省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共向16家区直企业、11所区管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过探索实践,呈现出“党的领导更加强化、队伍机构更加优化、震慑效应更加凸显、派驻工作更加规范、制度运行更加顺畅”明显成效。


  “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改革激发系统优势、推动系统集成的生动实践。河南省纪委监委统筹人员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室组”联动、“室地”联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处案件,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每月对联系部门和地区进行指导调度,推动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重大问题提级查办。发挥“室组”联动监督优势,加大对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高校查办案件的支持力度,细化深化“室组企地”“室组校地”联合办案机制。


  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治权之权”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主线,是纪检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运行的重要保障。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牵引,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建立完善内部程序类、实体类、协作类、束权类等制度,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监督执纪执法等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开展专题研究,加强数据分析、把握特征趋势、查找风险漏洞,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用权行为。吉林省纪委监委为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规范自由裁量权,先后制定《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室务会议工作机制》《省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了结处置审核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直接了结处置的问题线索,经室务会议集体研究后,需经过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三个部门的了结审核把关,确保每件问题线索都严格按照程序、标准、时限办理。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管理机制,压实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责任,扎紧织密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笼子。为补足精神之钙,绷紧纪律之弦,河南省纪委监委以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为抓手,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汇编等,用好案例鲜活教材,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同时,研究制定《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明确“不能为”的行为边界。


  为做好内部监督和权力制约,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统一工作标准、严格制度执行,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青海省纪委监委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留置场所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制度机制21项,文件运行、公文办理、文书使用、定密保密等制度机制14项,监督执纪执法和日常工作运行流程不断规范。出台《青海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青海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打听、过问、干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和请托办事情况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纪检监察建议、问题线索处置、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一体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工作的意见》《自治区纪委监委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精品案件评选,对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把关,确保案件纪法适用准确、定性处置恰当,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


  统筹县乡监督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基层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基层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有力举措。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推动监督下沉、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使基层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效能不断发挥,有效促进基层治理。


  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必须攥指成拳,整合力量,在凝聚监督合力上下功夫。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运用基层监督力量,在保持纪检监察机构现有编制、职数不变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县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设置,推动人员力量配备向监督执纪执法部门倾斜。青海省纪委监委制定《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监督力量的实施方案》,系统谋划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和乡镇(街道)、村(居)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配齐配强一线执纪执法人员,空编率控制在5%以内。统筹整合办案资源力量,推行市州带县、县带乡镇办案模式,完善联动办案、交叉办案和“室组乡”协作办案机制,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着力提升基层办案能力。


  让基层监督有形又有效,必须创新方式、健全机制,在完善监督格局上下功夫。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形成省市县贯通协调、以县级纪委监委为主统筹县乡纪检监察力量的基层监督格局,确保纵向调度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高效运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强化基层监督联动协同,制定《关于适应新形势做好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联合监督办案机制,并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加强乡镇(街道)监督办案力量原则,将乡镇(街道)划分为若干片区强化协作配合。河南省纪委监委按照“内部挖潜、就近整合、便于工作”原则,完善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机制,强化县级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与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协调联动,开展协同监督、协作办案,推动破解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困扰和基层监督人员不足、力量分散的问题,切实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必须加强学习、补齐短板,在提升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基层监督提质增效,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作保障。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执纪执法水平。吉林省纪委监委将年轻干部业务集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设专门板块、采取“小班制”模式重点培训,加强案例教学、研讨交流;举办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文字综合等业务集训班和新进干部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培训年轻干部1500余人;让干部在多岗位历练中不断挖掘潜力、提升能力。截至目前,吉林省各市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开展业务培训,实现年轻干部业务集训全覆盖。(李钦振)


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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