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提醒告诫书!

文摘   2025-01-02 20:46   江西  




关于规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商品服务。

二、依法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者应依法标示所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标价内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对应标价,避免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情况合理制定价格标准。

(一)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必须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商场超市等相关经营者在元旦、春节期间进行促销活动时,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三)酒店住宿行业经营者应严格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工作,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四)客运服务行业经营者应自觉维护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不得擅自提高票价,严禁利用节假日交通繁忙之际随意要价和变相涨价。

(五)各旅游景点应严格执行门票价格政策及优惠措施,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严禁通过设立“园中园”等违规方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的餐饮、零售摊点及服务场所应严格遵循明码标价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共同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严禁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应积极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余江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全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鹰潭市余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有难题,上“余江发布”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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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余江市场监管
编辑:张琪   编审:彭高阳  审签:饶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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