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关于对部分房地产政策进行调整和延长期限的通知

政务   2025-01-03 19:30   湖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武昌区当前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关于进一步促进武昌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第一条“实施购房契税补贴”中关于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契税补贴调整为按契税实缴额度的20%给予补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对办理不动产证按契税实缴额度的20%给予补贴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二、将《关于进一步促进武昌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第二条“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三、将《关于进一步促进武昌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第三条“深化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具体政策如下:

一、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武昌区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的20%给予补贴。


在2024年5月1日前购买武昌区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办理不动产证的,对已缴纳的契税按20%给予补贴。


二、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对在武昌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对“两院”院士给予50万元补贴;对B类、C类、D类人才,给予10万元补贴;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给予2万元补贴。


此项补贴与契税补贴,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


三、深化“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


“卖旧买新”过程中,对于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武昌区指定房源的购房者,可享受以下政策:

1、对“汉十条”中明确的“出售原自有房屋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其补助标准提高至2%。

2、除“增值税补助”政策外,可在新房原销售价格上再给予1%—10%的补贴(具体补贴详见房源信息,联系单位:武汉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电话:027-87306766)。

3、武昌区内重点项目的被征收人,如签署的是货币补偿协议,且协议签署人为购房人的,购房价格与补偿金额的差额征缴的契税,予以全额补贴。



来源 |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出品 | 中共武昌区委宣传部  武昌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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