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已施行!痛经每月可休1~2天

教育   2024-11-06 20:02   河南  


近日

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

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

事实上

“痛经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

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

明确规定了“痛经假”

河南也在其中


河南:最多可休2天痛经假

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有类似的规定。该规定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此后,多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女性职工的这一权益得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陕西、江苏、河南、山东、四川、江西等在内的全国近20个省份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这一权益。 


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明确,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暂时安排其他合适工作;

(二)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10分钟工间休息;

(三)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所需费用,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财政负担政策列入预算。


想获取更多教育资讯

欢迎关注以下微信公众号


来源:洛阳网

编辑:姬明星

统筹:焦琳

签发:孙自豪

业务洽谈:18638851265  /15517919162




洛教融媒

洛阳日报社所属媒体使用之文图及音像稿件,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洛阳日报社联系,电话:0379-65233520。

点亮在看表示已阅

洛阳晚报教育周刊
探讨教育话题,关注学生成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