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加大住房消费力度,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宝市房委会发〔2024〕5号)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缴存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住房: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由50万元调整为最高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由60万元调整为最高80万元。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编辑:毛超超
初审:何昊 | 终审:权晓勇
金台发布整理
编辑:毛超超
初审:何昊 | 终审:权晓勇
金台发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