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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小海流域及河道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一、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98-62223395)或到万城镇综合执法中队办公室507现场举报。
三、举报奖励
对举报人提供相片、视频等符合违法行为的线索,由万城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举报人反映的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后,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励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2.万城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建立举报材料管理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通告。
万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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