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
切实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和自我保护能力
近日
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走进绥阳县第六幼儿园
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宣传
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
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宣传课
宣传交警根据幼儿活泼、好奇的特点,精心制作了宣讲课件,从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现状入手,通过生动有趣的语言,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同学们了解了如何安全走路,如何安全乘车等基本交通安全知识。
交通安全
以“一盔一带”“远离汽车盲区”“安全过马路”等为主题,宣传交警讲解了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叮嘱同学们不要在汽车周围玩耍,安全出行,快乐成长。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但是你们会正确走斑马线吗?下面我们请几名同学来示范一下吧!”当走到斑马线时,宣传交警提醒同学们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切勿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折返跑。
安全过马路
同时,通过带领同学们认识交通标识,一起念诵“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等安全宣传标语,将交通安全知识传递给每一位孩子。
期间,同学们还积极与宣传交警互动,在欢乐的一问一答间,进一步巩固了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充分调动了同学们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引导同学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知危险 会避险”。
互动问答
在为同学们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的同时宣传交警还鼓励他们争当文明交通“小卫士”,把宣传资料带回家,利用“小手拉大手”效应,带动家人共同做交通安全的守护者,让交通安全的种子在每个家庭“生根发芽”。
此次活动,不仅让同学们掌握了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也给学校的教育注入了新的生机。下一步,绥阳公安交警将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助推交通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个学校,每一个孩子。
你需要知道的
学生出行注意事项
步行安全
1. 上下学和外出活动时,行人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2. 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
3.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我们在过马路前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先停下脚步,看左边,再看右边,再左看,确认左右都没有车辆以后,再快速通过路口。
4. 横穿道路时也可以将手举过头顶,向驾驶人发出你即将经过斑马线的信号,确保他提前减速让行。举手会大大增加我们被看见的概率,因为“被看见,才安全”。
5. 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横冲直撞,不要在车辆临近或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中途折返,这些行为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骑行安全
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 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该靠道路右侧行驶。
3. 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4.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后座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5. 驾乘人员都应该佩戴安全头盔,同时扣好头盔卡扣。
乘车安全
1. 乘坐公交车时要排队上车,先下后上。
2. 在车里不得将头、手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之外,伸出窗外的头、手等部位可能会与车辆或者物体发生擦碰造成危险。
3. 车停稳后再下车,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4. 没有座位时,要拉好身边的扶手,不得向车内外乱扔东西,不要在开动的车厢里乱跑。
5. 拒绝乘坐违规车辆,不乘坐无正规运营资质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接送安全
1.规划路线 错峰出行
学校周边道路易发生拥堵,请家长提前规划好接送时间和路线,错峰出行,避免拥堵;
如遇拥堵,请耐心等候,做到不超车、不插队、不随意并线,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2.文明停车 即停即走
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交通相对繁忙,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听从现场交警指挥,即停即走,有序接送。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不管是在校内
还是在校外
都要绷紧“安全”弦
监制:谢声扬 审核:胡小镝
校正:张曦敬 编辑:王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