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公告
2024年12月,我县已许可烟花爆竹许可证42户(第一批)。根据《关于印发全南县烟花爆竹零售(点)布点规划的通知》(全应急字〔2024〕33号)有关规定,我县规划区域内尚有5户规划点名额,其中:大吉山镇1户、南迳镇1户、中寨乡1户、陂头镇2户。为做好2024年度第二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地点
(一)申请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2日
(二)材料提交地点:全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
(三)现场抽签时间:2025年1月3日(根据各乡镇区域内的申报户数,通过现场抽签的形式确定许可户)
(四)现场核查时间:2025年1月4日至1月6日
(五)许可证时间:1年
二、有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见附件1);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见附件2);
3.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4.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和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明;
5.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二)办理程序
1.材料审核:县行政审批局对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须补正的全部内容。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内补正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
2.现场核查:对确定乡镇区域内第二批抽签的市场主体,县行政审批局将联合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要求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场所进行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做出不予颁发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不予颁发许可决定书。
特此公告。
附件: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编审:巫仁辉 曾莉
监制:朱 富 尹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