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4号〕88号)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藏人社发〔2019号〕112号)文件要求,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2025年1月符合领取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确定5503人符合领取待遇,共计资金168.2万元(详见附件),现将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堆龙德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办反映。
编辑:其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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